清算是指企業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解散、終止后,按照有關規定由上級部門組織清算委員會(或清算領導小組)對企業的財產、債權、債務進行最后清理、清算的過程。清算審計是指企業由于各種原因終止,對其清算期間的債權債務清償情況,資產變現情況, 清算期間的收益、損失,費用支出情況及清算截止日凈資產分配情況進行的審計,以確認清算企業是否合法、公開、公正進行全部清算活動,對清算結果發表合法、公允的審計意見。
1、合約期滿清算審計。
2、產業調整清算審計。
3、無法持續經營清算審計。
4、違法經營清算審計。
5、企業兼并清算審計。
6、企業破產清算審計。
清算審計的委托人一般為人民法院或破產清算組。審計的期間破產企業經法院裁定破產并成立破產清算組接受該企業的資產負債起,至第一次債權人會議召開止,審計內容是審核破產企業通過破產審計后的會計科目結轉,從行業會計科目轉入破產清算會計科目的有關會計處理是否符合規定,金額是否正確。審計結果用于清算組對債權人報告資產變現及清償債務的核算的實際情況。主要對下列事項進行審計:
1、應收賬款在清算期收回的核算是否正確,呆賬壞賬的核銷有無依據。
2、實物資產的處置及變價收入情況,有無隱匿、私分、非正常壓價出售等違法行為。
3、對待處理損失的報批、核銷轉賬情況。
4、資產評估增值(減值)的核算是否正確。
5、抵押資產、福利設施資產、借入資產、取回資產的核算依據是否有力,核算是否正確。
6、破產債權申報時間限制及金額與賬面有無差異,清算調整的依據是否充足,逾期未申報的是否作了依法處理。
7、清算費用的開支范圍是否符合標準及有關規定。
8、第一順序破產債務核算是否合法。
9、清算損益的核算是否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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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2022/11/3 17:11:19 編輯:鶴壁穗友財務咨詢有限公司 來源本站 點擊: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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